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章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下列5家单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依法予以注销。
1.(雨)危化经许证字[2021]第003号:湖南长富能源有限公司;
2.(雨)危化经许证字[2021]第009号:湖南亚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雨)危化经许证字[2021]第015号:湖南中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4.(雨)危化经许证字[2021]第017号:长沙和普化工有限公司;
5.(雨)危化经许证字[2021]第020号:长沙市保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企业基本情况表
长沙市雨花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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