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长沙市雨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和记AG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和记AG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和记AG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市雨花区城市管理和 综合执法局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编制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及年度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制定全区城市管理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区城市管理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城市管理工作;定期通报城市管理工作考评结果,提出奖励处罚和责任追究的建议;承担区城市管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三)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科技化、智能化、信息化工作。
(四)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统筹协调、组织调度和指导、监督、考核;协调解决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组织的跨区域和重大复杂案件查处。
(六)负责统筹推进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全区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工作。
(七)负责指导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与城市管理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牵头组织涉及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维护管理的移交工作;实施市、区交办的涉及城市管理项目的相关工作。
(八)负责落实城市夜景亮化相关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负责全区由和记AG出资的夜景亮化工程的建设、维护、管理。
(九)负责全区燃气热力行业的行政管理、行业指导和安全监管工作。
(十)负责开放式物业服务管理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负责指导、协调集镇城市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城市管理相关审批事项的现场勘查、备案登记、行政许可及管理相关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和记AG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长沙市雨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督查考评科、基础设施科、基层指导科、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拆违控违科、燃气热力和桥隧管理科、渣土管理科8个,下设长沙市雨花区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和长沙市雨花区渣土事务中心两个二级机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长沙市雨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单位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长沙市雨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9391.2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27.86万元,减少18.47%,主要是因为社区环境综合提质改造项目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9391.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91.2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9391.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0.12万元,占12.03%;项目支出8261.13万元,占87.9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391.2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27.86万元,减少18.47%,主要是因为社区环境综合提质改造项目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391.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127.86万元,减少18.47%,主要是因为2023年城管项目建设工程款支付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391.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87万元,占0.93%;节能环保支出608.5万元,占6.48%;城乡社区支出8593.43万元,占91.5%;农林水支出102.45万元,占1.0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803.6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39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5.5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79.81万元,支出决算为46.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3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偏大。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24.2万元,支出决算为4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6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退休4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实缴费。
3、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608.5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经费,列入区城管大专项预算。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1025.81万元,支出决算为1043.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退休人员月度生活补助经费。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
年初预算3673.81万元,支出决算为1663.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2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雨花区城管数字化平台网络运营、百街千巷专项资金,需要启动相关职能部门核算、审核、财评、报批流程,当年未发生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5886.5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管项目建设款支出,列入区城建大专项预算。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02.45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雨花区城区道路隐患点整治专项经费,列入区城建大专项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0.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24.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67%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105.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3% ,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19万元,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减少2.67万元,减少93.36%,减少主要是因为我单位2台渣土环境监测车,调整为业务用车,未发生公务用车费用,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此项开支。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19万元,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减少0.04万元,减少17.3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接待人数较上年略有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此项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与上年相比减少2.64万元,减少100.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该2台车为渣土环境监测车,属业务用车,2023年将车辆调整为业务用车,未发生公务用车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9万元,占100.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3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个、来宾24人次,主要是公务事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长沙市雨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和记AG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和记AG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3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3万元,增长6.3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实有在职在编人数较2022年有所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14万元,用于召开城管业务工作调度会会议,人数36人,内容为渣土运输安全教育、户外广告设施整治、京广线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调度会;开支培训费0.75万元,用于开展党建、职工业务工作培训,人数35人,内容为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和202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和记AG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和记AG采购支出总额4204.45万元,其中:和记AG采购货物支出6.23万元、和记AG采购工程支出4110.2万元、和记AG采购服务支出88.0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71.39万元,占和记AG采购支出总额的70.6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69.37万元,占和记AG采购支出总额的29.26%;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2万元,占货物支出金额的72.55%,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34.67万元,占工程支出金额的71.4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2万元,占服务支出金额的36.58%。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2台渣土环境监测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在区委、区和记AG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各项工作部署,在市容环境整治、重要节会保障、城市品质提升,文明创建、项目建设、拆违控违、燃气热力等重要工作中着力提升了城市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群众满意度良好。
2023年,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为理想。我单位制定和完善《雨花区城管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雨花区城管执法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继续推行内控制度建设,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日趋完善,资金、资产管理规范。2023年预算安排控制较好,压缩了“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总额基本控制在预算之内,不存在截留或滞留专项资金情况,提高了整体支出的资金使用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各项绩效目标和指标往往与实际情况有一定的偏差,各项指标有待完善。我局在预算执行中,存在预算完成率收、受不确定因素影响的问题,如:雨花区城管数字化平台网路运营项目系2022年底合同到期,重新启动相关职能部门核算、审核、财评、报批流程,当年未发生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和记AG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1、2023年度长沙市雨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2、2023年度长沙市雨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长沙市雨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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