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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长沙市雨花区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2-09-28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字体大小:

    2021年度长沙市雨花区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长沙市雨花区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和记AG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和记AG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和记AG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市雨花区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林业、水利工作中的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统筹全区扶贫开发和对外扶贫协作工作。起草扶贫开发、对外扶贫协作的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精准扶贫工作督查考核评估,指导推动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负责区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

    (五)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协助渔政监督管理。

    (七)协助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协助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协助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

    (八)协助农业资源区划工作。协助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协助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协助管理外来物种。

    (九)协助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协助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协助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协助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区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编制农业投资项目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组织参与农业对外合作工作。负责对全区农业机械、畜牧业和渔业生产、农田水利建设等农业领域安全管理。

    (十三)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管理。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十四)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协助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农村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木花卉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十五)协助森林、湿地资源的管理。负责林地管理,协助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协助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落实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协助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十六)协助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配合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配合拟订及调整市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协助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十七)协助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十八)协助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还湿,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十九)协助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管理,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二十)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协助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配合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二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负责全区国有林场、风景名胜区的安全监督管理。

    (二十二)配合管理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和记AG规定权限,审核区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二十三)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区林业人才队伍建设,配合实施林业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二十四)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规划、区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十五)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

    (二十六)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二十七)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二十八)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二十九)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水利管理工作。承担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三十)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管理水利工程建设。

    (三十一)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三十二)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中小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

    (三十三)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协助拟订小型水库移民有关政策,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推动水库移民对口支援等工作。

    (三十四)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区权限范围内的水利工程、河道采砂、水库、移民工程等水利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

    (三十五)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协助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三十六)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长沙市雨花区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科)、畜牧水产科、林业科、农经科、水利水建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雨花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1、雨花区农业农村局部门本级;2、长沙市雨花区合丰堤委会(加挂长沙市雨花区河道堤防站);3、长沙市雨花区河长制工作办公室(长沙市市长善垸雨花区堤委会);4、长沙市雨花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加挂长沙市雨花区跳马动物防疫站);5、长沙市雨花区农机监理站(加挂长沙市雨花区农业服务中心);6、长沙市雨花区林业站;7、长沙市雨花区跳马电排站。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9,428.12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710.88万元,下降22.72%。收入减少主要是因为: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合作经济、其他农业农村支出、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其他水利支出、扶贫生产发展等项目收入的减少;支出减少主要是因为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其他农业农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其他水利、扶贫生产发展等项目支出的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6,649.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649.0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9,428.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95.22万元,占15.42%;项目支出16,432.9万元,占84.5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428.12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710.88万元,下降22.72%。收入减少主要是因为: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合作经济、其他农业农村支出、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其他水利支出、扶贫生产发展等项目收入的减少;支出减少主要是因为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其他农业农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其他水利、扶贫生产发展等项目支出的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4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76.89万元,下降5.71%。主要是因为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其他农业农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其他水利、扶贫生产发展等项目支出的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4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40万元,占0.21%;农林水支出16,550.2万元,占85.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800万元,占14.4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4.8万元,占0.1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52.3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9,4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9.85%,其中: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040.56万元,支出决算为2,995.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办公费及维修维护费用的减少。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

    年初预算为28万元,支出决算为5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96.7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农业优势特色千亿产业项目资金的下达。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12.3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农村户厕改市级补助资金的下达。

    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27.4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市级林业公共项目资金的下达及省花博会项目资金的追加。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8.8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第一批水生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等其他水利工程专项资金的下达。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319.6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中秋节工程款、2021年春节工程款、2021年端午节工程款的追加及2020年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下达。

    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3.5万元,支出决算为2,545.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3.3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下达及溆浦县乡村振兴帮扶资金的追加。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的下达。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95.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71.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5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24.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9%,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2.72万元,完成预算的90.6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2.72万元,完成预算的90.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了单位的接待事务 ,与上年相比增加2.4万元,增长75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末发生的省脱贫攻坚实地考察接待费用于2021年初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2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0个、来宾181人次,主要是省脱贫攻坚实地考察、溆浦县河长制工作实地考察、广西水利厅河湖长制工作实地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我单位2021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和记AG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和记AG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3.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1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长沙市雨花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2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6.93万元,下降7.02%。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及日常维修维护费用的减少。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度长沙市雨花区农业农村局开支会议费0.12万元,主要发生的是区机关事务中心会议室租赁费;开支培训费2.29万元,主要是2021年新进干部入职培训及2021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支出;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十一、关于和记AG采购支出说明

    长沙市雨花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和记AG采购支出总额892.45万元,其中:和记AG采购货物支出171.43万元、和记AG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和记AG采购服务支出721.0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53.45万元,占和记AG采购支出总额的95.6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和记AG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77%,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沙市雨花区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6辆(台),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13个,共涉及资金2748.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4.92%。组织对2021年度0个和记AG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和记AG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农业农村局本级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425万元,和记AG性基金预算支出3.1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支出绩效评价较为理想,均达到了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50万元以上项目和重点项目)

    雨花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98.08万元,执行数为2748.05万元,完成预算的94.8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述: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第一年。我局紧紧围绕区委“聚焦新战略、勇当排头兵”的工作主题,用好乡村振兴战略、河长制、林长制工作抓手,推动三农”工作、林业和水利事业不断发展,实现了良好开局。脱贫攻坚工作完美收官,区对口帮扶桑植县、龙山县石牌镇精准扶贫工作小组获评“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区扶贫办获评“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我区获评“2020年度脱贫攻坚先进县市区”、“2020年度携手奔小康先进单位”;我区在2021年省花木博览会上获评特别突出贡献奖,雨花馆获评室外展区金奖;圭塘河流域治理工作获评省级“最美河湖优秀案例”称号和“湖南生态文明建设典型案例(2021)”称号。

    1、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深入推进。5月,我局挂牌成立雨花区乡村振兴局,聚焦“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目标,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不断夯实。11月,接受市对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地考核,考核效果好,乡村振兴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乡村产业提质增效。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指导思想,着力推动花卉苗木产业转型升级。高标准举办2021年湖南省花木博览会,展览面积约7万平方米,线上线下参展近70万人,借助省级展会平台,充分展示了跳马花卉苗木的新产品、新模式、新工艺。通过积极争取,省花木博览会永久落户雨花,有力推动生产和展销结合,进一步擦亮“中国花木之乡”金字招牌。全年完成跳马园林生态园、育景园花木主题公园建设任务2个,改扩建示范基地面积1970余亩,启动红星花卉市场整体搬迁,推动红星农副产品全球采购中心项目一期建成开业,以龙头项目运营带动产业融合发展,有效推动了我区以花兴业、以花美景、以花惠民。二是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全面落实洁净跳马行动。区委、区和记AG安排部署开展洁净跳马行动后,我局加强对跳马镇农户房前屋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督查督办,共计下达交办函7期,交办问题280余件,并且做到了交办问题件有整改、有落实,跳马人居环境明显改观。全面推进示范创建。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以实现“五美”为目标,通过发挥村民主体作用,集中投入,共享资源,重点打造了20个美丽宜居村庄,17个已通过市级验收,将获奖补资金1530万元,乡村环境品质持续提升。三是村级集体经济生机勃勃。持续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集体资产增收,促进集体经济发展。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目前,我区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201个、家庭农场9个,成功申报认定1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和1个市级家庭农场。全年全区村集体经济总收入12.05亿元,同比增加了35.04%。其中经营性收入2.01亿元,占比16.68%,经营性收入超千万的村集体经济组织7个,经营性收入超百万的村集体经济组织24个。四是乡村人才队伍不断优化。全面落实《长沙市乡村振兴产业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措施》及其实施细则,以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乡村工匠为重点,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积极开展乡村产业人才申报工作,今年市、区两级共认定新型职业农民3人、乡村工匠224人。推荐我区25名高端职业农民参加2021年长沙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班,培育了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领头人;组织4人参加省级 乡村致富带头人培训;组织9人参加长沙市“十行状元、百优工匠”园艺设计比赛,其中1人获得园艺设计“行业状元”,4人获得园艺设计“百优工匠”,组织1人参加长沙市农村青年十佳“领头雁”推选活动,荣获长沙市农村青年十佳“领头雁”称号,为我区后续产业人才认定管理注入了新的活力。五是宅基地改革稳步推进。在全市率先出台《雨花区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村民建房用地标准、规范审批程序。2021年跳马镇审批村民建房89户,发证89户,是全市发证数量最多的地区。扎实开展卫片核查整改工作。全年共计核查卫片图斑136个,其中乱占耕地建房4户,3户已整改到位,并通过市级验收,第4户已上报处置意见。六是脱贫成果有效巩固。制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持续开展“三类对象”监测与帮扶。集中开展脱贫质量问题排查整改行动,全年排查农村低收入群体984户1852人,将疑似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农户34户48人按程序纳入监测,一对一开展结对帮扶,确保“应纳尽纳”“应帮尽帮”。组织区直12个行业部门每月定期上传数据,做好“全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平台”数据归集、比对、风险预警及处置。全年平台数据准确率100%,签收率100%,处置率100%。将乡村振兴项目全部纳入区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着力精准铺排项目,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效益。2021年共纳入项目176个,资金总量3797万余元,其中衔接资金1202万。接续投入衔接资金641万元打造20个产业帮扶项目,开发公益性岗位65个并发放补贴34.8万元。七是对口帮扶成效显著。牵头落实雨花区乡村振兴对口帮扶溆浦工作。成立由区委书记、区长共同担任小组组长“雨花区乡村振兴对口帮扶溆浦县工作小组”,出台《长沙市雨花区乡村振兴对口帮扶溆浦县工作实施方案》,推动两地主要领导互访,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拨付对口帮扶资金1100万元,指导派驻溆浦工作组围绕推进产业协作、劳务协作、消费协作和培养专技人才、援建基础设施、开展公益活动等六大方面开展卓有成效的帮扶,助力溆浦县新一轮乡村振兴。

    2、河长制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一是统筹调度有力。今年以来,区委、区和记AG始终将河长制相关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区级河长累计巡河打卡31次,乡级河段长累计巡河打卡625次,切实履行河道监管责任。在区河长办统筹推动下,省、市交办问题均按要求及时整改并回复到位,河长履职和体系建设方面均按照市级河长制考核细则落实到位,无突出问题问责和主流媒体曝光情况。二是水质稳步提升。今年1-12月,浏阳河婚庆广场断面、圭塘河口断面均值达Ⅲ类标准,双溪港口断面均值达Ⅱ类标准,与去年同期相比,水质得到进一步改善。三是治理任务全面完成。制定《雨花区圭塘河流域综合治理新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浏阳河雨花段综合治理两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2年)》等文件,分别铺排圭塘河治理任务36项、浏阳河治理任务24项,明确时间节点、责任分工和任务要求。出台《雨花区2021年河长制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将治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督促责任单位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市级下达的2021年度“一江一湖六河”流域综合治理任务清单项目、浏阳河示范河创建任务、小微水体管护示范片区创建复核任务、县管河流“一河一策”编制等工作已全部完成,并通过市级考核验收。随着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的不断深入和治理成果的不断显现,我区河长制工作和治理经验得到广泛关注,被各级媒体正面报道68次,其中中央和省级媒体报道达30次,圭塘河流域治理成果多次接待水利部等考察团参观学习,获得了高度评价。

    3、“三防”工作保持平稳态势。一是防汛工作和水利建设有条不紊。今年以来,我局立足抓早、抓严、抓实、抓细,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级防汛责任体系,完善区级防汛预案和水库调度规程,储备足量防汛物资,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应急演练,狠抓各项防汛工作落实,圆满完成全年防汛任务。排查整治防汛风险隐患,完成潭阳垸堤防边坡垮塌险情应急处置,启动圭塘河华雅林语苑段水毁项目、潭阳垸堤防修复项目。完成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河道划界和水工程确权、节水型单位和节水载体创建等工作。成功创建6座“放心满意”小型水库。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完成水土保持、防洪影响评价、取水许可审批及监管工作年度任务。完成跳马电排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项目、圭塘河微治理项目、石燕湖片区水塘生态治理项目,为乡村振兴和省花博会助力。二是动物防疫工作应对有序。在新冠肺炎疫情叠加的特殊时期,我局进一步强化动物卫生监管,切实抓好畜牧投入品环节、畜禽养殖环节、屠宰环节、动物诊疗环节监管。在主要路口设立临时检查哨卡,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持续做好猪瘟防控工作;针对辖区内的养殖场、屠宰场、动物诊疗机构,家禽交易市场等场所开展全面消毒行动,全年消杀面积达40万平方米,严格落实消毒灭源工作;按照三位一体的要求,开展畜禽基础免疫工作,全年全区共免疫生猪23227头、家禽65386羽、牛羊216头、犬类14164只;推动我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暂存点运营,全年共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尸体及产品约11.8吨,不合格生猪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三是森林资源保护持续加强。按照省、市部署,于11月出台《雨花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构建起区、镇、村三级林长体系,配套制定督查、考核、巡查等11项制度,已召开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动员会,开展林长巡林工作,完成街镇实施方案制定、林长和监管人员确定、相关护林员选聘等工作,以制度实施推进林业治理和生态雨花建设。认真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全年护林员完成巡查4800人次,无人机巡查75个航次,实现连续7年森林火灾事故零发生。切实加强有害生物防治,邀请国家林草局森防控制中心来区现场指导松材线虫防治工作,全年采伐清理清除枯死疫木5919株,打孔入药2492株;加紧除治加拿大一枝黄花等外来有害植物,目前已完成除治面积约800亩,剩余地块正进一步除治中。严格开展森林督查,2018-2019年森林督查图斑全部整改完成;2020年11个森林督察图斑已全部完成整改复绿(1个图斑市林业局正在查处中),持续守护绿色发展底色。

    4、其他重点工作有序开展。一是重点水域禁捕工作常态化开展。建立网格巡查队伍和全天巡查机制,以照片等影像实时记录巡查管控情况,规范禁渔巡查工作。今年以来,我局联合区公安分局共开展执法10余次,累计开展禁捕退捕巡查935次,出动巡查执法人员1754人次,清理违规网具15张,劝离违规垂钓人员100余人,有效保护重点水域生态系统。二是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到位。以拖拉机安全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行动为核心,严格开展农机安全工作,农机年审检等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按计划完成。农产品抽检全年共完成省级、市级蔬菜农残和畜禽水产品抽样检测30000余批次,开展种植、养殖环节区级定量检测750批次,合格率均达100%。今年以来,全区未发生一起农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三是粮食安全基础进一步夯实。我局积极落实粮食安全工作,今年已完成粮食播种面积3033亩,完成抛荒耕地复耕复种面积152.9亩,完成安全利用区(2.29万亩)入户调查及综合治理任务,圆满完成市级指标,并通过市级考核。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评价项目数量3个以内的,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大于3个的,至少将2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 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和记AG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雨花区农业农村局决算公开表.xlsx

    2021年雨花区农业农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

    2021年雨花区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2021年雨花区农业农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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