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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4-10-29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字体大小:

第一部分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七、和记AG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和记AG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关于和记AG采购支出说明

、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规章,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权限范围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许可管理。负责权限内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行政许可。负责权限内药品流通环节的行政许可。负责权限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行政许可及备案。

4、负责组织实施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牵头组织查处违法案件,配合查处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受委托开展反垄断统一执法调查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行为。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筹组织打击有关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集贸市场、农贸市场、重要商品市场等经营秩序。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推进质量强区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助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和协助缺陷产品召回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全区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协助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拟订食品安全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和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权限范围内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标准管理和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典以及国家、省、市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2、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13、负责权限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参与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4、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5、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

16、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17、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负责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和各项自愿性认证活动的开展。维护认证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全区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有关活动。

18、负责消费维权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19、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和合作。

20、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知识产权(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及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工作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知识产权战略和规划。

21、负责统筹协调全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全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落实国家、省和市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制度。负责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组织实施全区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执法工作。规范区域内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基本秩序,推动知识产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2、负责拟订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政策措施,促进全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负责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组织开展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方面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组织制定本区有关知识产权的教育与培训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国际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

23、完成区委、区和记AG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包括: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包括:机关各科室17个,分别为办公室、法规科、信用监督管理科、价格和反不正当竞争科、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管理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生产流通和市场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标准计量和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知识产权监督管理服务科、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计划财务科、人事教育科。加挂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牌子,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市场监督管理所13个,分别为:高桥所、东塘所、砂子塘所、雨花亭所、左家塘所、侯家塘所、井湾子所、圭塘所、洞井所、黎托所、跳马所、同升所、东山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

1、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8909.0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42.07万元,增长11.82%,主要是因为年中新进雇员39人,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省级市场监管标准化专项、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建设奖补等上级资金拨款增加,与上述相关的支出也同步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8909.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09.0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8909.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62.22万元,占77.03%;项目支出2046.84万元,占22.9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909.0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42.07万元,增长11.82%,主要是因为年中新进雇员39人,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省级市场监管标准化专项、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建设奖补等上级资金拨款增加,与上述相关的支出同步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909.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42.07万元,增长11.82%,主要是因为新进雇员人员经费增加;年中上级拨款支付知识产权、标准化专项等戴帽资金,用途为对企业的补助;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建设基本完成验收,已支付部分创建相关款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909.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86.63万元,占94.14%;科学技术支出10万元,占0.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2.44万元,占5.7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060.9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909.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专利审批(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付2022年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与此相关的支出同步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知识产权宏观管理(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31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付2022-2023年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与此相关的支出同步增加。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5957.87万元,支出决算为6349.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新进雇员人数较多,与此相关的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

年初预算566.5万元,支出决算为75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0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及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等工作经费,与此相关的支出同步增加。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

年初预算214.78万元,支出决算为19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8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与此相关的支出同步减少。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

年初预算436.8万元,支出决算为48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付2023年省级市场监督管理标准化专项资金,与此相关的支出同步增加。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付2022年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补助资金,与此相关的支出同步增加。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

年初预算234.96万元,支出决算为205.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5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创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专项部分经费滚动延迟至下一年度支付。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77.26万元,支出决算为262.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9.1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付2022年度文明示范市场(农贸)奖励、2022-2023年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建设奖补、2022年第三批省级市场监督管理专项等资金,与此相关的支出同步增加。

10、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自然科学基金(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付2023年省级药品监管及医疗器械监测专项资金,与此相关的支出同步增加。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439.41万元,支出决算为307.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9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较多,退休后无需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与此相关的支出同步减少。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134.38万元,支出决算为205.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6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较多,致使职业年金虚账纪实增加,与此相关的支出同步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62.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024.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7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837.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2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4.07万元,支出决算为19.4万元,完成预算的20.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公务接待相关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31.43万元,减少61.83%,减少主要是因为部分公务用车进入报废审批流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此项开支。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28万元,完成预算的14.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相关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28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受疫情防控影响,跨地区、跨部门的考察学习为线上模式,公务接待费为0万元。2023年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后,跨地区、跨部门的考察学习恢复为实地模式,导致费用有所增长。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此项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92.07万元,支出决算为19.11万元,完成预算的20.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相关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31.72万元,减少62.4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公务用车进入报废审批流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8万元,1.4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11万元,98.5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3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个、来宾25人次,主要是合肥市知识产权局来长调研、山西平定县市监局来长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11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燃料费、保险费、维修费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1辆。

八、和记AG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和记AG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7.5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29.87万元,增长18.35%,主要原因是:2022年受疫情影响,经费支出较缓慢,部分经费跨年支付。2023年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后,经费支出进度逐渐恢复正常。

、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2万元,用于召开着装仪式暨2022年度总结表彰会、食安委2023年度第一次全体会议、食安重点工作会、质量强区推进会、迎接山西省平定县考察团交流座谈会等会议,人数320人,内容为2022年度工作总结表彰、着装仪式、食安工作相关安排、质量强区工作推进、山西省平定县考察团交流座谈;开支培训费2万元,用于开展在职人员业务培训、党建培训,人数190人,内容为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消费维权培训、2022-2023年度事业人员培训、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A类)补充考核培训、办公业务工作培训、市委组织部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培训、主题党日观影、2023年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员考核培训等;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关于和记AG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和记AG采购支出总额1170万元,其中:和记AG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和记AG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和记AG采购服务支出117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70万元,占和记AG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70万元,占和记AG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货物支出金额的百分比无法计算,原因是和记AG采购货物支出金额为0万元,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工程支出金额的百分比无法计算,原因是和记AG采购工程支出金额为0万元,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70万元,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00%。

、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2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待处置小型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全区经营主体超28万户、企业突破11万大关,企业年报率超过90%,总体数量和企业活跃度排在全省前列;成功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成功入选全省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单位,2022年度质量工作考核获评A级;获评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优秀单位;获评省级、市级先进典型案件8件,特种设备、药品执法排名全市第一、内五区第一;雨花区湖南高桥大市场、红星农副产品大市场跻身全国十强;保持了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安全“零事故”,全区“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保障舌尖上的安全”食品安全工作获人民网推介。

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走流程、解难题、优服务”活动,主动开启“节假日延时服务”,以“周末清零”方式加速新设主体落地,共办理业务10.85万件,接待咨询日均400余人。联合资规等四部门出台加强市场主体审批监管制度,强化对集群注册经营主体业务指导和宣传教育,进一步防范市场风险。打造特色智慧监管,积极推进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工作,与天猫、京东、美团、饿了么、抖音、拼多多等平台建立了互联网违法行为协同整治体系,处置主体155家;引进美团湖南等5家缴税千万级商事主体落户雨花。加强公平竞争监管,审查文件26件,梳理涉及经济活动现行有效政策措施4件,深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进行合同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受理投诉举报815起,调解成功744起。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出台执法办案事权划分指导意见、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等文件,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年查处各类违法案件694件(大要案10件)、办结555件,罚没475万元,移送公安1件。积极回应民生关切,接收处理各类投诉举报8.6万件,其中热线工单响应率100%,平均回访满意率96.83%,问题解决率79.6%;发展ODR企业35家。办理信访1112件、问政互动230件、舆情309件,实行信访源头治理,探索实施市场监管领域恶意投诉举报专班应对机制和会商联动机制,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严守“三品一特”安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包保干部达1784名、主体4.7万家,完成定量抽检3865批次,合格率95.5%;入驻特殊食品平台870家,抽考767家,参考率88.16%;入驻放心肉平台4727户,有效运行率83.75%;建立民生快检室13个,快检67450批次;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通过初步验收。扎实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加强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共检查经营使用单位1942家。做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已检40批次,不合格处理完成率100%。深化特种设备安全守护行动,检查单位1141家,排查一般安全隐患199处(整改165处)、重大隐患4处,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92份,立案115起,停运17台套。着力规范网培秩序,检查企业243户(列异22家、迁走12家、注销179家、存续27家),约谈46次,立案10起,调解退费132.5万元。抓好其他领域监管,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7项联合检查,完成任务69项,覆盖、录入、公示率100%。扎实做好平安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开展网络、广告、计量、价格、打击传销等领域日常监管执法,以及“长江禁捕打非断链”“利剑护蕾?2023”、交通顽瘴痼疾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深化质量强区战略,申报省长、市长质量奖企业19家、个人4名;开展“质量月”、质量知识进党校系列活动,组织20余家优秀企业开展标杆企业质量研学、6家企业发布优秀质量管理创新与实践成果;入驻产品合格证可追溯平台724家、制发合格证5.1万张;协助企业健全质量管理体系20家,质量攻关15家、质量诊断9家,解决问题45个。固化“标准化+”行动,全区企业主导和参与制定国际标准1个、国家标准23个,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69个;支持企业积极申报标准化试点示范,湖南雨花非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湖南高桥大市场股份有限公司成功通过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验收;湖南童仔美食臻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山水体检有限公司获得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立项。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与163个区县签订了《县域知识产权保护跨区域协作协议》,办理执法案件58起;新增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家、优势企业2家,为企业免费知识产权体检30家、公益专利导航2家,湖南云冷冷链股份有限公司被省局推荐申报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全区拥有高价值发明专利1364件,截至10月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34.26件,增速21.43%;全年非正常专利申请撤回三批共办理433件,平均撤回率94.01%;专利转让许可675件(居全市内五区第一)。

全局各项事业不断向前,各项经验有力推广,展现了良好的态势。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编制的合理性、科学性有待提高。对执行进度缓慢的项目应慎重考虑次年该项目预算申报必要性。

2、个别项目经费执行进度偏低,支付滞后。2023年因滚动支付影响,个别项目经费支付进度减缓,造成预算执行进度偏低。

3、执照等印刷品及办公耗材管理有待加强。入库、领用、结存未实行有效管控,管理流程未环环相扣。应分类别品名规格建立购入、领用、结存台账,对办公耗材实施动态管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和记AG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1、2023年度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2、2023年度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9日

2023年度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x2023年度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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