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背部腰部臀部腿部问题都不见好转……”6月7日,邵女士来到井湾子司法所,称2023年7月底一直觉得身体不适,想去调理身体,便来到了其所在辖区附近的商家某康养调理中心进行调理,总共花费了两万多,钱花完了,但不见身体好转,于是来到井湾子司法所申请调解。
工作人员先是询问了邵女士的情况,了解到她对某康养调理中心的康复调理服务不满,因她做了多次注射和针灸后,感觉身体没转好,反而比调理之前更差了,商家还说她身体问题很严重,要她去医院检查,她去了省中医附一医院做了一次全面的身体检查,检查结果出来身体没问题,于是找到商家要求退款,但商家回复她,服务做完了顾客也接受了服务,毕竟只是调理也不是治病,现在都消费完了却要退费。对此,邵女士提出在接受服务过程中店里操作的技师没有向他出示相关行医资质,注射没经过她同意,经过询问后也未告知注射什么产品,于是投诉到卫健委,再转到司法所请求调解协商。
了解情况后,工作人员对商家进行了现场普法,告知商家消费者依法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用途、主要成分等,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经营者对于消费者不得隐瞒服务的内容等,另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一赔三、最低500元的惩罚性赔偿。商家听完工作人员的普法讲解后,也承认自身服务中存在一定过错,但双方因最终退费的金额为1万还是2万的问题上僵持不下,商家讲述了经营的困境,生意不好做经济状况堪忧,在调解员的耐心劝说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邵女士同意商家退1万给她。此次调解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如今,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依法维护权益的途径越来越多元,维护消费纠纷的手段越来越有力。下一步,井湾子司法所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化解群众难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辖区平安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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