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和记AG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和记AG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和记AG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规划和指导民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⑵、承担依法对全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指导全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社会组织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⑶、组织实施各级部门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相关制度;组织城乡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自治建设;负责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表彰,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⑷、组织实施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总体规划、相关政策;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
⑸、组织拟定并实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相关政策;指导全区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做好全区老年人、孤儿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做好全区城乡养老服务工作;负责社会福利企业的认定、报批和年检工作;贯彻执行儿童收养政策;负责救助管理站的维护和管理工作以及全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⑹、承担区慈善会日常工作,组织促进全区慈善事业发展及社会捐助工作;按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负责全区福利彩票的销售管理工作。
⑺、贯彻执行国家的殡葬管理、婚姻登记政策并组织实施,进行七项重点执法;通过殡改宣传、推动绿色殡葬、殡葬救助等办法推进全区殡葬风俗改革。
⑻、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定全区社会工作地方性规章草案和发展规划、职业规范,推进全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区社会工作职业资格培训、考核、登记管理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全区基层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⑼、组织拟定并实施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全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城乡低收入家庭认证、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社会精神病人救助、临时救助和定期定量救济工作;负责全区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工作;负责全区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的技术指导、网络管理和维护工作。
(10)负责全区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全区民政事业经费的审计和督查;负责全区民政统计工作。
(11)承办区委、区和记AG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内设机构包括:根据中共长沙市雨花区办公室、长沙市雨花区人民和记AG办公室《关于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机构编制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雨办【2016】39号)精神,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以下简称“区民政局”)为正科级,为区人民和记AG工作部门。
区民政局内设五个科室:办公室(计财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区划地名办)、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社会事务科、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科(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
区民政局下设四个二级机构,分别是:长沙市雨花区社会救助事务中心、长沙市雨花区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站、长沙市雨花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和长沙市雨花区社会福利中心(长沙市雨花老人之家)。
(二)决算单位构成。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单位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
1、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
2、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本级)
3、长沙市雨花区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站
4、长沙市雨花区社会救助事务中心
5、长沙市雨花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和长沙市雨花区社会福利中心(长沙市雨花老人之家)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4455.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679.43万元,增长64.71%,主要是因为与上年度相比本年度使用区级和上级资金支付殡葬补贴,共计增加经费468万;低保特困金支出本年更新为预算一体化支付,2022年为专户支出,导致今年新增3772万;本年养老方面支出新增支出930万;临时救助人数变化今年新增支出70.4万;新增婚姻登记电子化项目支出17.2万,上级福彩公益金收入增加319.18万用于养老机构及社工站等补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4455.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55.5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4455.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2.05万元,占7.55%;项目支出13363.48万元,占92.4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455.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679.43万元,增长64.71%,主要是因为与上年度相比本年度使用区级和上级资金支付殡葬补贴,共计增加经费468万;低保特困金支出本年更新为预算一体化支付,2022年为专户支出,导致今年新增3772万;本年养老方面支出新增支出930万;临时救助人数变化今年新增支出70.4万;新增婚姻登记电子化项目支出17.2万,上级福彩公益金收入增加319.18万用于养老机构及社工站等补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746.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09%,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360.26万元,增长63.92%,主要是因为与上年度相比本年度使用区级和上级资金支付殡葬补贴,共计增加经费468万;低保特困金支出本年更新为预算一体化支付,2022年为专户支出,导致今年新增3772万;本年养老方面支出新增支出930万;临时救助人数变化今年新增支出70.4万;新增婚姻登记电子化项目支出17.2万。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746.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46.27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389.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746.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6.02%,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1009.08万元,支出决算为997.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部分办公经费于2024年支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186万元,支出决算为24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1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返还福彩发行费50.5万元,返还福彩办押金15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
年初预算124万元,支出决算为119.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社会组织相关项目尾款于2024年支付。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
年初预算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按预算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
年初预算93万元,支出决算为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7.5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收到上级拨付资金193万元用于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20万元,支出决算为8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3.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资金69万元用于其他民政管理事务。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75.56万元,支出决算为75.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按预算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22.96万元,支出决算为18.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5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退休三名人员退休,职业年金支出减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
年初预算104万元,支出决算为12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3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收到上级拨付资金用于儿童福利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年初预算3543.2万元,支出决算为445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6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收到上级资金470万,追加本级资金478万用于老年福利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
年初预算100万元,支出决算为5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6.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收到上级资金199万,追加本级资金287万用于殡葬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46.76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级资金46.76万元用于养老服务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
年初预算660万元,支出决算为1214.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3.9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级资金540.3万元用于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发放。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778万元,支出决算为2768.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5.9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级资金1990万元用于城市低保金的发放。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195万元,支出决算为5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5.7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级资金323.2万元用于农村低保金的发放。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145万元,支出决算为645.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5.4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级资金386万元,年中追加区级资金115万,用于城市困难帮扶资金以及临时救助金的发放。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58.27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级资金58.27万元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年初预算130万元,支出决算为54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7.1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级资金412万元用于城市特困金的发放。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年初预算197万元,支出决算为37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0.9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级资金179万元用于农村特困金的发放。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
年初预算5万元,支出决算为568.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67.4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发放困难群众春节慰问金563.37万元。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0.46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级资金发放困难群众春节慰问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2.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62.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14%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129.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86% ,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47万元,支出决算为2.65万元,完成预算的76.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今年无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费用相比去年减少0.3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34万元,减少11.37%,减少主要是因为我单位2023年度无公务接待支出,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此项开支。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度无公务接待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49万元,减少100.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我单位2023年度无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此项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97万元,支出决算为2.65万元,完成预算的89.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成本,与上年相比增加0.15万元,增长6.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务用车车龄较大,今年维修成本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65万元,占10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3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主要是我单位2023年度无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5万元,主要是公务车维修、保险、油耗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和记AG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和记AG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9.2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709.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09.2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709.26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级资金用于养老、社工等项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5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5.11万元,增长13.2%,主要原因是:2022年相关办公经费款在2023年支付。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未开展相关会议;开支培训费0.34万元,用于开展在职职工教育培训,人数12人,内容为2023年度事业人员在职网络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和记AG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和记AG采购支出总额321.37万元,其中:和记AG采购货物支出0.74万元、和记AG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和记AG采购服务支出320.6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1.37万元,占和记AG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1.37万元,占和记AG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74万元,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工程支出金额的百分比无法计算,原因是和记AG采购工程支出金额为0万元,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0.63万元,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以来,雨花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以民政全面标准化建设为抓手,认真履行民政三基主责,促进了雨花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整体绩效目标都已完成,具体如下:
1.快响应重精准,社会救助更暖心。聚焦主动发现、及时响应,精准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全年社会救助65950余人次、4761万余元。创新社会救助服务方式,完善社会救助非物质文化传播新阵地,着力推进低保“扩围增效”,新增低保180人次。加强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为流浪人员提供食宿1042人次、乘车凭证785人次、护送返乡5人次。关爱残疾人,及时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212.3万元。深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发放困境儿童各类保障金88.44万元,规范办理收养登记6例,完成儿童之家提质改造;聚焦“利剑护蕾·2023”专项行动,牵头开展“三整治二提升”活动,深入实施“五共十条”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教育集中提升大行动,未保工作经验在全市推介。
2.保基本促普惠,养老服务更舒心。增强养老服务供给,大力推进养老设施建设,按照全省示范性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标准建成砂子塘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新建居家养老服务站18家,新增养老床位226张;创新老年助餐配餐服务,初步建成左家塘街道老年中央餐厅,新建老年助餐点10家,养老服务更加方便可及。深入推进养老机构消防处遗工作,完成423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发放高龄津贴2770.32万元。整合智慧养老优势资源,建成雨花民政养老智能安全管理指挥中心,打造首个民政智能安全管理系统,有效提高了养老机构监管效能和信息化水平。
3.聚合力增活力,基层治理更走心。加强社区队伍建设,开展“两委”成员专题培训,公开招聘30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集中管理全区员额档案,员额管理更加规范。开展村务公开大调研,规范民主监督程序。纳入全省智慧社区建设试点。积极创建2023年长沙市基层治理真抓实干激励区,高质量完成市级创新民政民生工作实验点东澜湾社区建设,得分获全市第一。发挥5个减负观察点作用,规范更新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标牌。联合长沙民政学院开展基层治理标准化建设,探索打造社区公益慈善空间。坚持管培结合,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依法登记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24家、办理变更事项49家、注销15家,完成322家社会组织年检。成立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10家,实施公益创投项目10个,促进了社会组织深度参与社区治理。
4.树标准立标杆,社会服务更贴心。狠抓民政全面标准化建设,制定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和项目清单,形成《雨花民政业务全面标准化手册》《雨花民政机关内部管理标准化手册》,有力引领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以深化婚俗改革为抓手,联合举办幸福婚姻文化分享活动、特邀颁证活动、主题集体颁证仪式,依法依规办理结婚登记9078对,离婚冷静期受理3969对,离婚登记2389对,结婚数量同比增长60.5%,业务总量同比增长40.1%;参加全省首届颁证技能大赛,荣获团队一等奖及个人“金牌颁证员”称号,婚登中心获多批外省兄弟单位观摩学习,成为雨花民政乃至全市、全省民政窗口服务的闪亮名片。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520万元,实施节地生态葬120例,发放生态奖励资金55万余元。颁布雨花区历史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175条,开展道路命名清理整治,更换的11块不符合要求的地名标志,对未批先用的8块地名标志进行了铲除,地名工作进一步规范。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3年我单位部分预算项目执行率较低,导致指标年底收回,在2024年我单位将严格按照预算项目及时推进项目执行,做到每月查询项目进度,必要时汇报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督促,已完成项目及时走程序报账付款,严格落实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和记AG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1、2023年度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2、2023年度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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