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和记AG印发〈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的通知》(湘发〔2020〕9号),以及部、省、市相关工作部署,我区组织开展了《长沙市雨花区跳马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目前《规划》已形成初步成果。
为广泛凝聚共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雨花区分局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地点: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雨花区分局三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时间:
2024年6月3日(星期一)14点
四、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一)符合下列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
1、在跳马镇辖区内居住或工作且年满18周岁以上,关心跳马镇国土空间规划或从事规划有关工作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专家学者、行业代表等;
2、跳马镇辖区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认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申请人应熟悉本地相关情况,关注本地区规划发展状况。凡拟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和法人,请于2024年4月30日至5月31日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详见附件)发送至邮箱:1638880374@qq.com。
五、听证会代表:
我局将根据申请情况,在听证会前确定并通知听证代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推选的代表,符合以上条件的,优先被确定为听证会代表。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经批准后的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参加听证;
(二)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规划》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四)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五)会议时间及地点若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长沙市雨花区跳马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申请表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雨花区分局
2024年4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哲俊 0731-8588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