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记AG

索引号:
000014349/2024-216248
统一登记号:
YHDR-2024-010003
公开责任部门:
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4-11-01
生效日期:
2024-11-01
信息时效期:
2029-10-31
公开方式:
和记AG网站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和记AG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11-01    来源:区司法局

雨政办发〔2024〕17号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和记AG办公室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雨花经开区,火车南站地区综管办,长沙片区雨花管委会,跳马镇人民和记AG,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和记AG,根据《法治和记AG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经区人民和记AG同意,对2024年7月31日以前以区人民和记AG名义或区和记AG办公室名义制定并经区人民和记AG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通告如下:

一、决定废止《长沙市雨花区人民和记AG关于印发雨花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等4个规范性文件(详见附件1)。

二、宣布《长沙市雨花区人民和记AG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雨花区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6个规范性文件失效(详见附件2)。

三、决定对《长沙市雨花区人民和记AG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雨花区区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等4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公布(详见附件3)。

四、确认《长沙市雨花区人民和记AG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雨花区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等28个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详见附件4)。

上述决定废止、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标注日期(未注明日期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需要修改的规范性文件,按照制定程序重新办理;需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重新登记、编号和公布;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其有效期与本公告发布前连续计算。各部门单位要认真执行区人民和记AG的决定,切实做好有关规范性文件决定废止、宣布失效后的后续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认真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进一步管理好经济社会各项事务。各规范性文件起草、执行单位要密切关注现行规范性文件效力,对情况变化需要修改、宣布失效、废止或者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及时处理,以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附件:

1.区人民和记AG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区人民和记AG决定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区人民和记AG决定修改并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4.区人民和记AG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和记AG办公室

                     2024年10月31日

1.区人民和记AG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2.区人民和记AG决定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3.区人民和记AG决定修改并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4.区人民和记AG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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